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我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。2020年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全体师生4月2日(星期五)12:00后可离校,4月5日(星期一)学生按时上晚自习。
二、注意事项。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好疫情防控措施宣讲。放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控,无特殊情况,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校区。全院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,原则上不跨省出行,确需离陕的,须按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履行请假审批及行前报备手续。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做好在校生管理、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。各部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
三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保卫处应急指挥中心要统一安排好学院总值班。安排值班的部门,值班安排务于4月2日(星期五)12:00前报学院办公室秘书科(305室)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坚守岗位,全面做好事务处理、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
四、教务处和各二级院部做好课程调整的安排工作。
学院办公室
2020年3月30日
上一条:关于2021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